兰州市律师协会关于 2018 年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协会正常运作和开展“双向服务”工作的重要经济支撑。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证。为了保证市律师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发挥市律协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甘肃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暂行办法》规定,2018 年度会费自现在开始进行收缴,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截止。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标准要求缴交会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