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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律师协会关于 2018 年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9-04-16 点击 270 次

市直相关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协会正常运作和开展“双向服务”工作的重要经济支撑。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证。为了保证市律师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发挥市律协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服务,根据《甘肃省律师协会会费收取暂行办法》规定,2018 年度会费自现在开始进行收缴,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截止。望各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按标准要求缴交会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会费缴纳采取银行转账或电子汇款的方式(不收现金),会员持银行出具转账或电汇进账单到协会领取会费发票,同时附律师事务所所在区域、缴纳标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花名册,并在缴费的转账凭证或汇款单备注栏里写清楚律师事务所名称,以便精确统计。

收款单位:兰州市律师协会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庆阳路支行

帐号: 101282000401481。

联系人:胡月燕

联系电话:8406802

附件:1.兰州市律师协会 2018 年度会费缴纳统计;

   2.兰州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花名册

兰州市律师协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