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律师协会
兰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成立于2000年,是兰州市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兰州市律师进行行业管理并提供服务,接受兰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甘肃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依法对兰州市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兰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兰州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兰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对兰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兰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2000年,2000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兰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通过了兰州市律师协会《章程》。这是兰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从第一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到第二次兰州律师代表大会,每届为4年,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
本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二)制定并监督实施律师执业规范和律师行业管理制度;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准;
(五)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六)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
(七)实施律师教育规划大纲,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
(八)处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投诉,对违法违纪行为作出行业处分,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九)调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十)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建立律师网站;
(十一)组织开展对外交流;
(十二)组织开展律师福利事业;
(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十四)负责对会员进行日常管理,进行会员登记;
(十五)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协调与相关司法、执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提出有关法制工作包括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
(十六)司法行政部门及上级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十七)促进律师同业互助,建立各类专项基金;
(十八)参与立法活动,提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建议;鼓励、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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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协会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