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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律师赴日本学习交流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自愿报名参加,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名单上报兰州市律师协会(邮箱:lzslsxh@sina.com)。
兰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