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要闻

甘肃省司法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4-02 点击 54 次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2023年,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升级宣传网络,在“法治甘肃网”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等板块,刊发各类稿件2.2万余篇。增设主题专栏,在《甘肃日报》增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引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刊发署名文章30余篇。创新品牌栏目,对《法治伴你行》电视栏目优化升级,播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等节目210余期。深化研究阐释,依托省内院校设立3个“甘肃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加强与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学者合作,重点推进民族法治建设、红色法治文化、“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与实践研究,切实把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甘肃建设的生动实践。

  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政治责任。坚持把拧紧责任链条、压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举措。提请省委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全省各市州及30个省直部门6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述法,示范带动省市县乡专题述法全覆盖。构建督考机制一体化,创新出台《甘肃省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甘肃省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甘肃省法治建设平时考评工作办法》,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强化督察整改促落实,提请省委组建7个督察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评估和实地督察,发现问题476个。抓实示范创建树标杆,嘉峪关市“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助力法治嘉峪关建设”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省级示范地区5个、示范项目10个,推动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

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把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关键举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提请省政府制定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将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战略合作协议、政策文件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对省政府13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备案审查各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70余件,纠正违法违规文件10余件。建设全国首家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中心,举办首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论坛,组建由30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组成的省级咨询专家库,我省在全国专题研讨会上介绍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甘肃经验。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36家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完善工作。持续深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352个乡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体系全面建立。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启动部署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规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持续加大行政柔性执法推行力度,累计办理柔性执法案件300余万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巩固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296件,较上年增长39.3%。围绕“企业所需、复议所能”,组织开展全省性行政复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机构为企业纾困解难235件次,依法办理涉企案件62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强化“能动复议”,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524件,较上年增长20.6%。立足“复议为民”,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标准、一站式省政府行政复议大厅,带动市县两级建成标准化便民服务大厅(窗口)103个。研究形成的《省级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机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重视,研究成果被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吸收。出台《甘肃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实现历史性突破。

  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坚持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法治为民、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的生动实践。打造全国首家“二维码”一键举报平台,探索推行问题线索记录单、转办单、反馈单、回访单“四联单”制度,创新“受理、甄别、转办、办结、反馈、回访”全链条闭环流程,推动公安、交通运输系统自查办理问题线索6603个。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各地惩处问责267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0人,移交纪委立案审查3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曝光典型案例18起,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

三、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支撑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能进一步凸显

  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制定落实2023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推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甘肃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一批事关生态保护、主动创稳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完成《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33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查、论证和修订工作,修改、废止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14件,取消调整不合理罚款事项24个。建立政府规章动态清理机制,出台《甘肃省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办法》《甘肃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要求,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出台《甘肃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实施意见》。部署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法治体检”等专项行动,依法协助推进省内高风险金融机构化险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排查企业经营风险1万余项,化解涉企矛盾纠纷5883件。

四、践行法治为民宗旨,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切实增强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化“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向民族地区和维稳任务重的12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以及甘南临夏等市州的18个县(市、区)司法局各选派1名监狱戒毒民警,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阳光调解”“5+X”调处法等做法,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体系,部署开展“主动创稳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全省2.2万余个人民调解组织、10.4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万余件,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防线作用。

  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实施公民法律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三年提升行动,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数量和业务收入,较2022年分别增长3.7%、11.6%、5.4%。着力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标准建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公证11万余件、司法鉴定4.5万余件,办结仲裁1750件,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1.58亿元,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还需用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亟需加大力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基层法治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务实管用措施持续用力,认真推动解决。

  2024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努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法治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