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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兰州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2021-09-29 点击 225 次 作者:兰州市律师协会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甘肃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兰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在考前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于10月2日起做好本人每日体温测量(体温正常:<37.3℃),并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考生如因有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兰州考区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健康码”、“动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公告,特殊情况请致电详询。

咨询电话:0931-7879470

兰州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