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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安排来啦!

2021-11-23 点击 327 次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据悉,今年,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从11月29日至12月5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重点宣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采取“主题日活动+专项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1年宪法宣传周共设立7个主题宣传日,分别是,宪法进机关(单位)、宪法进乡村、宪法进社区、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学校、宪法进宗教场所、宪法进家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活动以线上开展为主。同时,为在全省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扩大宪法学习宣传声势,形成规模效应,省级层面推出十项活动,即:发表署名文章、召开宪法座谈会、制作播出宪法宣传专题节目、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开展优秀宪法(法治)微视频展播活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公益短信推送活动、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组织好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省级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通过图解、动漫、微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

来源:兰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