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律师制度是法治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准,虽然现在国家队律师制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但是我国的律师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律师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律师的执业活动,对律师行业产生了很多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对法治国家的建设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律师权利;律师制度;律师权利保障
中图分类号: D 920.1
一、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概述
(一)律师执业权利行使现状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加强,《律师法》、新《刑事诉讼法》以及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对其保护力度也进一步加强。使律师的执业权利更加趋于法治化和民主化。但从实践来看我国的律师执业实践现状仍然不容乐观。
1.律师执业权利具体落实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诸多权利,但在实践中这些权利的实现往往存在很多困难,导致律师的执业权利难以完全实施,当事人的合法权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权利入手,分析律师职业权利保障的缺陷和不足。
(1)律师会见权难以保障。实践中,关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还是存在很多缺陷,仍存在公权力机关不作为或者变相不作为的现象,导致刑事案件辩护率极低。律师会见难是历来刑事辩护律师面临的“三难”之一,在《规定》出台前,律师会见往往会被以多种理由拒绝,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需经过批准会见,辩护律师侦查阶段凭借“三证”即可自由会见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最迟不超过48小时。但实践中许多看守所将最迟不超过48小时按照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律师权利受阻的同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同时,由于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使得刑事案件的辩护率日趋降低。
根据全国律协调查,2009年陕西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17883件,审结17253件,律师参与辩护的案件数只有3 349件,占总案件的比重仅为24. 4 %。当年陕西省律师总数为3 726人,人均办理刑事案件数只有0. 9件,这个数字在2006年为1. 165件(当年全省审理刑事案件数为15 573件),2003年为1. 565件(当年全省审理刑事案件数为15 492件)。刑事案件的审理数字在不断上升,律师人均办理刑事案件的数量却下降了近一半[ ]。另据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牟平统计,2011年北京2万起刑事案件,只有500起案件有辩护人,辩护率竟低至2. 5 % )[ ]。而广西北海律师被控伪证罪维权案更成为了广东省律师协会投票选出的2011年中国十大法律事件之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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